张明楷,1959年7月出生于湖北仙桃,刑法学家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,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,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。]现任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。 

1959年7月,张明楷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的一个农民家庭 。1975年7月,高中毕业之后,张明楷回家务农。1977年3月起,张明楷在人民公社革委会工作,直到高考恢复后,张明楷才重新有了求学的机会 [50]。1982年,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(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法律系 [3]。1985年,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 。1989年10月至1990年10月期间,在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学习 。1992年,晋升为中南政法学院副教授。1994年,晋升为中南政法学院教授 。1995年,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。1996年,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 。1998年,调入清华大学任教 。2021年,被授予清华大学的“新百年教学成就奖”。2022年1月,获聘被评为清华大学第二批文科资深教授 。

张明楷主要从事刑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 ,张明楷曾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奖,主讲的《刑法学》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,主讲的《刑法总论》连续被评为清华大学精品课程。出版个人专著30余部,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,科研成果多次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、二、三等奖等奖励 。曾获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 [19] [33]、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 、新百年教学成就奖 等一系列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