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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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名解析∣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
第三百一十二条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】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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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柏浪涛,男,汉族,1979年7月生,陕西周至人 [9],中共党员,清华大学法学博士,德国波恩大学博士后,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 入选第七届上海市十大“杰出青年法学家”、首批“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”、华东师范大学“紫江青年学者”。 [1]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上海市法学会理事、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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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、刑法学研究所所长
罗翔,1977年出生,湖南耒阳人,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、法学博士学位 [1]、博士生导师、刑法学研究所所长。 1995年,罗翔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攻读法律专业 。1999年,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硕士。2002年至2005年期间,博士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毕业获得刑法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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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、刑法学家
张明楷,1959年7月出生于湖北仙桃,刑法学家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,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,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。]现任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。 1959年7月,张明楷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的一个农民家庭 。1975年7月,高中